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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申请专利无效的原因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备新颖性或者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不合法情形: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的范围;专利权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定义;同时申请的协商授权原则;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少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最先申请的人即一个发明创造只向一个人(最先申请的人)授予专利权。出现上述情形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其无效。   宝应专利申请代理公司告知专利无效宣告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主体信息材料: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① 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② 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③ 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5)无效宣告请求书;
  (6)无效宣告收权委托书。
  如何确定专利无效宣告的口头审理?
  无效宣告程序中当事人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进行口头审理的请求,并说明理由。当事人可以依据下列理由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1、当事人一方要求同对方当面质证和辩论;
  2、需要当面向合议组说明事实;
  3、需要实物演示;
  4、需要请出具过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对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以书面方式依据上述理由提出口头审理请求的,合议组应当同意进行口头审理。
  专利无效答辩什么用?
  (1)答辩是专利遭遇他人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时的最佳选择。
  (2)答辩是专利法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同时也是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反驳对方观点的唯一途径。
  (3)专利复审委对案件都进行书面审理和口头审理相结合的审查方式,不答辩无疑将增加对方无效宣告的宝应机率,答辩无疑将增加我方宝应的机率。
  无效请求失败怎么办?
  a、若无效不宝应,且有效充分的理由认为复审委的无效决定不恰当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选择与对方和解,达到利益最宝应;
  c、进行专利布局设计,包括围绕己方核心技术进行布局设计以及围绕对手专利进行布局设计。
如还有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等欢迎拨打宝应专利申请代理公司电话或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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